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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房产证上有儿子和母亲的名字,现在由于儿子负债,儿媳要求把动迁房变卖,拿回儿子

ask****972 上海-徐汇区 债务纠纷咨询 2018.04.17 15:19:08 1人阅读

动迁房产证上有儿子和母亲的名字,现在由于儿子负债,儿媳要求把动迁房变卖,拿回儿子的份额,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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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房产证改成儿子的名字,可以提供房子出资证明或资金来源的话(也就是说有证明房子是父母的钱买的),那么房子就不属于儿子和儿媳的公有财产,只属于儿子一个人的。但是,房产证加上了儿媳的名字,那就属于公有财产。
希望可以帮到您。

2018-04-23 10:50:48 回复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咨询解答:114条

你好!儿媳可以受儿子的委托要求他应得的份额。

2018-04-17 15:27:01 回复
地区:上海-杨浦区 咨询解答:9400条

没产权同意卖不了

2018-04-17 22:10:12 回复
地区:上海-徐汇区 咨询解答:1439条

因为是几个人共有的产权,卖房要看其他产权人是否同意。为了还债,愿意卖,可以把儿子份额给他们还债,如果不愿意,也没办法逼着你们卖

2018-04-17 15:22:17 回复

一般来说,是有份的。但是遗嘱中如果明确指定财产只给儿子一人,不给儿媳,那么儿媳就没份了。法律规定: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但如果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的,对于共同还贷的部分可以主张分割,如对此存在争议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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