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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生育津贴发放标准2018具体内容是什么?

牛** 贵州-黔南 劳动保障咨询 2018.04.05 08:36:16 40933人阅读

你好,我和妻子去年结的婚,今年生育了小宝宝,对这方面不是很懂,请问中山生育津贴发放标准2018具体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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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上面就是你提出中山生育津贴发放标准2018具体内容是什么问题的解答,希望一切顺利。

2018-04-05 08:38:16 回复

最新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可以报销的项目包括分娩或终止妊娠医疗费、生育并发症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生育生活津贴。分娩或终止妊娠医疗费的报销标准不同情况不同医院有不同的标准。生育并发症医疗费是500以下的都可以报销,如果有超出500则按比例逐层相加。

按照《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七条,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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