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鄂州法律咨询 > 鄂州刑事赔偿法律咨询 > 一般情况下刑事赔偿 计算的标准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刑事赔偿 计算的标准是什么

谢* 湖北-鄂州 刑事赔偿咨询 2018.03.21 12:15:07 19人阅读

我们是被冤枉的刑事案件,现在已经无罪释放了,那么刑事赔偿 计算的标准是什么我们可以有多少赔偿?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鄂州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鄂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刑事赔偿 计算规定如下,造成身体损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人。减少的收人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

2018-03-21 12:23:07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刑事赔偿 计算方法如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018-03-21 12:16:07 回复

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一直为全社会所关注,在现行的国家政策中也有不少关于这部分资金存款实行优惠利率的规定。作为银行营业部门,我们在对待利息的计算方面,一直是特别认真的,在利率的执行上一丝不苟,慎之又慎。但是在社保资金的利率执行上,根据现有的政策及我行有关文件,虽经过多次推敲与讨论,但还是存在几点疑问,实际执行起来的确不好把握,操作上也存在一定难度。
一、几点疑问:
疑问之
一:只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实行优惠利率的规定,而其他社保基金则没有?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1、规定不一致。政策规定的不一致,造成优惠利率不统一,真正明确规定的只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但就这二种保险所规定的利率政策也不一致。
2、理解容易有偏差。对银发[1997]567号文件可理解为: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优惠利率,而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不执行优惠利率;但对其收入户、支出户、财政专户都应实行优惠利率。可是在财社字[1998]6号文件中,财政专户却又排除在外,不享受优惠利率。而这两个文件都是1998年1月份印发的,这就造成在实际操作中,有的只对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执行优惠利率,而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不执行优惠利率;还有的只对收入户和支出户优惠,而对财政专户不优惠。虽然后来在财社[2003]47号文件中明确了要对财政专户执行优惠
利率,但其实际执行起来在把握上还是有较大难度。
疑问之
二:我行相关文件及利率表中多次出现“同期居民银行存款利率”,对此我们如何理解?
例:《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利率表》(最新调整日: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中,“一、金融机构存款利率-----(六)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按同期居民银行存款利率”,同样“失业保险基金”也按“同期存款利率”。对此,我们是否可以这样理解:活期账户上的存款就按活期,而只有单位存为定期时才按同期限利率?这样是否符合相关利率优惠政策?
疑问之
三:如何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个人账户的“当年筹集部分”与“上年结转部分”?
这两部分要执行的利率是不样的,相关政策与利率文件都规定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个人账户的“当年筹集部分”按活期利率,“上年结转部分”按三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但是银行与基本医疗资金管理部门都无法确定同一账户上的余额,哪部分是“当年筹集部分”,哪部分是“上年结转部分”。这就给执行利率带来很大难度。
疑问之
四:同样是财政专户,为什么对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社会保障财政专户”实行“比照三年零存整取存款利率”,而对于“基本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却按“同期居民银行存款利率”?(《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利率表》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国家赔偿申请书
27564人阅读

我们都知道,如果国家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公民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但是申请国家赔偿的前提就是首先要写一份国家赔偿申请书。那么大家知道国家赔偿申请书怎么写吗?这个问题,请看律图小编下文介绍。

刑事赔偿
86744人阅读

刑事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当事人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而给予的赔偿。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