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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妹妹现在读初三她谈了个男朋友一开始男方妈妈就不同意跟女方家长提醒了

ask****946 云南-红河 同居咨询 2018.03.14 15:46:00 0人阅读

我妹妹现在读初三她谈了个男朋友 一开始男方妈妈就不同意 跟女方家长提醒了 现在她们两个又怀孕了 我们是打算不能把小孩生下来毕竟他们都还小 想让她回去上学 不打算用孩子 这样可以打官司吗?女方家可以打赢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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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772465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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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4岁无论是否双方愿意都可以告他强奸,已满14周岁的可以告他要求赔偿

2018-03-15 09:48:05 回复
地区:云南-昆明 咨询解答:19794条

告强奸吗?

2018-03-14 21:59: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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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1336491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云南-红河 咨询解答:1905条

您好,为了孩子考虑,可以这样做的

2018-03-15 10:58:24 回复

与未成年谈恋爱怀孕,与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不管对方是否自愿,都构成强奸罪,14-18岁只要双方是自愿的即可自由恋爱,一般情况下不算犯法,但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未成年保护法》第六十条,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强奸罪的规定,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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