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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是:8:00--20:00,期间吃饭时间规定是:中饭(11:00--12

ask****647 江苏-苏州 劳动争议咨询 2018.03.08 00:45:25 2273人阅读

工作时间是:8:00--20:00,期间吃饭时间规定是:中饭(11:00--12:00)晚饭(17:00--18:00)但工厂里面部分员工都不吃饭或者让别人帮忙带饭吃省时间,但个别员工没人带饭去吃饭回来还被辱骂刁难!(集体记件岗位) 请问这样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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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吃饭时间一小时要保障的。

2018-03-08 10:11:24 回复

员工上班时间吃工作餐摔伤的,算工伤。职工上班时间,吃工作餐,是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活动,吃饭是人体之必须,合理的生理需求,与劳动者的正常工作密不可分,应当视作工作原因,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视为工作内容的延伸,系工作原因。吃工作餐摔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一)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员工其他情形在食堂吃饭摔伤,不是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四、职工在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视为工作原因,但参加与工作无关的活动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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