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汕头法律咨询 > 汕头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 同学母亲去世了,那 南京取消房产继承公证是怎么样的

同学母亲去世了,那 南京取消房产继承公证是怎么样的

鲜** 广东-汕头 遗产继承咨询 2018.02.18 14:37:33 35人阅读

我有个同学,前几天他的母亲去世,现在是留下遗产了,目前是有一些问题不知道要怎么办,其中南京取消房产继承公证是怎么样规定的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汕头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汕头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取消公证后,如果之后还想办理公证继承,可以再次申请。搜索
如果不想再办理公证继承,可以由继承人中的一人或多人到法院起诉解决。

2018-02-18 14:48:33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房产继承公证,不会取消。
办理房产继承,需要所有继承人达成一致意见,办理继承公证,凭公证书,才可以办理继承过户住房,
如果是死者有遗嘱指定继承,就有指定继承人凭遗嘱,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这些就是对南京取消房产继承公证是怎么样的解答

2018-02-18 14:39:33 回复

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父亲首先有12的产权,另外12才可以用来继承,三个女儿,子女及父亲做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继承这12。所以不可以强行过户其中一个子女。对于共有的不动产的处分问题,《物权法》已做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但规定比较原则,操作起来有一定难度。《物权法》第一百条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第一百零一条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具体说来,可以这样操作,首先,告知大家要出售房产,要求他在10日内决定是否购买份额,如不购买,视为同意出售给他人。然后用竞价方式,由价高者得。当然这竞价的人可以是除这家以外的其它人。

继母作为夫妻财产的共有人,首先应分得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剩下的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母死亡后即不存在居住的可能了,也就无使用权。房屋法律上应归到于男方死亡后的继承状况。继承人行使继承权。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遗产继承费
20350人阅读

今天为大家介绍遗产继承费的有关知识,那么遗产继承公证费是多少,遗产继承纠纷诉讼费是多少,以及遗产继承费用标准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继承丧失
12864人阅读

继承权,法定继承这些都是大家有所关注的范围,今天为大家介绍一下继承权丧失的相关内容,那么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有哪些,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条件有哪些,以及继承权丧失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代位继承权
7723人阅读

遗产继承的案件很多,又是就会涉及到继承权的问题,今天小编就来为你介绍代位继承权有关知识,那么代位继承权和赡养义务,代位继承权分多少房产,代位继承权权利有哪些呢,更多内容尽在律图百科栏目,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遗嘱不公证有效吗
43340人阅读

立遗嘱是对自己的财产合理分配的方法,那么写了遗嘱但是没有去公证,这样的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呢,更多相关内容尽在律师律图平台,来了解一下吧!

附加遗产
1290818人阅读

遗产经常作为文学作品的背景,故事围绕着遗产展开,在现实生活中,遗产的话题也深受的大家关注,今天律图为大家介绍附加遗产相关知识,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