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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和社保吗?

吉** 台湾-基隆市 社保纠纷咨询 2018.01.22 19:56:05 11人阅读

我公司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公司也不给我买社保,想要问一下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和社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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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向公司提出:支付你2008年12月24--目前的每个月的双倍工资,同时帮你补交社保,如果不同意,直接提起劳动仲裁,保障自我权益。
另外:社保费用没有帮你缴纳的话,一般公司帮你补交也是交到社保去,不会折现给你本人的,当然,如果你可以适当要求折现少些,说不定公司见财起意,就同意了,你也可以拿到的赔偿多些。

2018-01-22 20:05: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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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劳动争议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者去公司所在地申请劳动仲裁。
入职超过一个月公司未签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没交社保的可以去社保局投诉,社保局可以责令公司补缴社保。劳动者也可以以公司不交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上诉就是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和社保吗的回答,希望能够帮到你。

2018-01-22 19:57: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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