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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1、辞退该员工会不会违反劳动法,取决于你的前期工作有没有做好。 首先,个体户同样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约束,需要遵守劳动法律法规。 按照《劳动合同法》之规定,结合你目前的情况,如果你要合法辞退员工,必须举证员工违反了公司(你的性质是个体工商户,为便于表达,我统一表述成公司)的规章制度。即,前提是公司要有成文的规章制度,并经过员工认可签收。比如,规章制度中明确写明业务能力差、态度不端正,公司可以辞退,那么你依照规章制度将他辞退,是被认为合法的。如果本身没有规章制度,除非他触犯了国家刑法,否则你真是没法合法辞退他。一旦违法辞退,你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2、违反劳动法,你的经济损失不少。如下:
(1)、你没有跟员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应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否则,从劳动合同应当订立而未订立的第二个月开始,要支付双倍工资。也就是说,从2010年1月中旬开始,你要每个月支付他双倍工资。至6月中旬,一共是5个月。
(2)、违法辞退员工,员工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工作每满一年(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以一年计),支付相当于2个月工资的数额。他09年12月工作至今已满半年,就要支付他2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以上2条累计,如果你违法辞退他,你一共要额外支付他7个月工资。
3、
4、5可以作为一个问题,我一起答复。现在出现了2个漏洞,你就要补洞。
(1)、劳动合同。你需要准备劳动合同文本,并要求所有员工补签。注意:员工最后落款的签署时间必须是2010年1月中旬之前。如此,可规避未签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2)、企业无规章制度。你要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业务指标亦可),规定好有哪些行为公司可以开除员工。但是要注意,按照《劳动合同法》之规定,规章制度必须要经过全体员工或员工代表大会通过,方可生效。建议在发放规章制度时,让每个员工都签一份声明书,写明“已了解公司制度,并愿意遵守,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罚”等等。依据规章制度再辞退该员工,就是合法的了。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劳动合同法》还存在一种提前一个月,可以解除员工劳动关系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你也可以利用里面的第二点,证明其不能胜任目前工作。然后给他再培训、换岗,再证明他仍不胜任工作。如此,只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他,或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就能让他走人,且属于合法辞退。
2018-01-22 07:11:0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