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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重庆-酉阳县
解析:
警方在侦破赌博罪行时所需收集的证据类别繁多,其中最为关键的包括:
赌具设备、赌资(现金、筹码等)以及证人证词等。
鉴于每起案件的具体情节各异,除了传统的证据之外,还需要特别关注如下几个方面:
1.缴获的赌资、赌具及赌博记录等实物照片;
2.证人证言;
3.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等能够直接证明犯罪行为确实存在的证据;
4.证明犯罪嫌疑人出于营利目的而组织大规模赌博活动,开设赌场,或将赌博视为职业的相关证据;
5.与该案有关的同案犯的供述;
6.其他能够进一步证实犯罪嫌疑人实施了赌博犯罪行为的证据。
所有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材料都可被视为证据。
证据种类包括但不限于: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然而,这些证据必须经过严格的查证核实,确认其真实性后,方可作为判定案件结果的依据。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2024-05-22 15:44: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