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说具体情况
针对群众斗殴几个人算聚众斗殴这个问题,三人成“众”,“聚众”就是“纠集三人以上的行为”,但对“三人”的理解恰是争议所在。如:聚众斗殴要求至少有双方互殴,是否要求互殴双方均达到三人以上?一方是三人以上,而另一方仅一或两人是否可以构成本罪?双方人数均未达到三人,但总数达到三人的,是否可以构成本罪?纠集者是否包括在人数内?
不一定,要看他这三个罪分别应当判几年,还要看他是不是累犯。
假定他不是累犯。假如他的抢劫罪应判5年,聚众斗殴罪应判1年6个月,寻衅滋事罪应判1年6个月,总和刑期是8年的话,那么,依法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即应当在5年以上8年以下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估计会判6年半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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