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受贿罪如何减轻处罚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对犯罪的,根据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罪)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我国刑法同时规定,依照罪的量刑处罚,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故罪的犯罪嫌疑人,如能主动自首、真诚悔罪并且积极退赃,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对于受贿29万从轻怎么判刑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你好,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那么解释如下:的行为的量刑参照罪的量刑标准。个人的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从轻处罚是在法定刑的限度内判处较轻的刑罚,相比减轻处罚,处罚力度还是稍大些。自首、立功等都是从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旦郸测肝爻菲诧十超姜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如果还有其他的从轻情节,还是可以减少刑罚。根据具体的案件情节判定吧。
对于受贿罪退赃可从轻处罚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对于人后又将财物退还行贿人的案件,不仅涉及到罪的罪与非罪,还涉及到对人的量刑的轻重。由于退还非法收受财物的情况不同,在认定时应具体分析。从司法实践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发现暗中送的或者家属代为收受财物而退还。在现实生活中,有的行为人为谋取某种利益,在对方不接受财物的情况下,采取暗中送物或将财物故意放在对方的办公室或家中即离去等方式,让对方接受财物,对方一旦发现财物及时退还。还有的因为对方拒受财物或怕对方不收财物,就以种种借口让其家属代收,对方发现后。即将财物退还。对上述情况,由于行为人缺乏的故意,显然不能以犯罪论处,更谈不上“积极退赃”减轻处罚问题。
2.因悔罪或未把允诺的事办成而退还。有的行为人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后,因某种原因而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决定把财物退还给对方;有的人因未给对立办成允诺的事,而自动把收受的财物退还给对方。
3.因对方索要而退还。这种情况大体有三种表现:一是对方对索贿不满,要求退还。二是对方谋取利益的目的未达到,要求将贿赂款退还。三是对方因受到追查而要求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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