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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朋友同居大半年了,同居时候给了我两万多块钱?

ask****074 山东-济南 同居咨询 2024.05.20 18:30:50 324人阅读

我和男朋友同居大半年了,同居时候给了我两万多块钱,房租我男朋友让我付了一万多房租,现在闹掰了,男方让我退那两万多块钱,法院会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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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生活消费支出,不是借款不是赠与

2024-05-20 18:56:34 回复

可以起诉,根据给您造成的实际损失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根据具体情况及侵权人过错程度也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同居没有领证就不受我国法律保护,不是夫妻关系,就没有财产继承权,所以也没有居住权。除非遗嘱让你继承就可以。根据《继承法》,死者的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扶养关系的继承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死者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义务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遗产由其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或丧失了继承权的时候,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但不等于个人所得的份额绝对平等。《继承法》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生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多分。对有扶养能力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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