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我今年2/19入职的,试用期3个月,今天5/20属于试用期过了,首先2月的5险1金没有缴纳,其实今天问了人事说要满1年后才有年假合理吗
不合理,年假是按照你参加工作的年限来计算,而不是按照你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来计算。
我今年2/19入职的,试用期3个月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
遇到此类的法律问题,详细与我们沟通具体情况,提供解决方案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也就是说,在试用期内,双方随时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没有相关的赔偿义务。只是不清楚,你们的试用期合同是怎么一回事,按照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是劳动和同期限的一部分。你们是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就签订了试用期合同?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处理。
到人社局申请认定工伤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专业
真实可靠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