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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交通事故单位应该如何处理

胡* 江西-九江 交通事故处理咨询 2024.05.19 09:05:00 339人阅读

员工交通事故单位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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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员工因上下班途中遭受交通事故而产生的赔偿问题,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根据劳动能力丧失程度,可以按照上一年本地区全体在职人员月均工资的50%、40%或30%比例支付生活护理费用;
同时,还需向家属提供六个月的上一年本地区全体在职人员月均工资作为丧葬补助金;
此外,对于因工死亡的情况,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应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至于伤残鉴定的具体流程,首先,申请人需要提交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其次,申请人还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经过20个工作日的审核和评估,即可得出最终的鉴定结论。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024-05-19 09:0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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