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地区:内蒙古-巴彦淖尔盟
解析:
当合资合作伙伴申请撤资时,首要的做法应依据双方共同签订的合作协议予以解决。
若此方面未在合作协议中有具体规定,那么便需要合资各方通过诚挚友好地协商以找到妥善的解决方案。
通常来说,可以考虑退还对方的投资本金,同时参照双方事先议定的利润分成比例,公平合理地划分合作期间产生的盈利和亏损。
此外,即使合作方已经退出合作关系,其仍然需对合作期间产生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五十一条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2024-05-17 09:45: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