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伙的债务如何承担?
(一)合伙债务产生的原因是合伙对第三人的合同行为或侵权行为。每个合伙人都要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承担合伙债务的财产,包括合伙经营的共有财产和每个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合伙经营的共有财产,包括各个合伙人的出资以及合伙经营中积累的财产。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包括每个合伙人所有的个人财产,可以用来作为清偿债务的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都可以用于清偿。
(二)根据民法通则第35条第2款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全体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每一合伙人都有义务清偿合伙的全部债务,而不受各合伙人对合伙财产的出资比例或合伙合同中约定的债务承担份额的限制。
也就是说,债权人既可以对合伙人中某一个,也可以对合伙人之数人或全体合伙人提出履行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请求。合伙人之一人或数人在履行了全部或者超过其份额的合伙债务后,就代偿的份额,有权向其他合伙人提出追偿。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今后万一发生什么纠纷,我是否不用负连带责任。上海马建荣律师解答:你们之间的约定在你们两个间是有效力的,但对外不能对抗第三人,意思是万一有人向你们主张债权,你也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只不过你承担好后可以依照你们的约定再向你的朋友追偿。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因该实体目前登记为“个体户”,而根据法律的规定,个体户作为个人的资产看待,其债务只能由其经营者以其全部财产偿还(包括个体户在内的全部财产),所以你无须为该个体户承担债务偿还的责任;另外,由于“个体户”已经认定为个人资产,所以你的入伙也不导致该“个体户”转变为“合伙组织”,故此,你也无须承担连带责任。你们之间签订的这个协议是有效的,若你因“入伙”该“个体户”而承担了债务,你可以依据该协议向你的朋友追偿你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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