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跟超市之间属于买卖合同关系,欠款都是有诉讼时效的,一般为三年,超出诉讼时效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如不打算起诉,要找到超市老板重新出具欠条。
像这个食品过期导致伤害的,是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
首先你这个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
其次对方可能向你主张赔偿,即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你这个卖10元的东西的三倍赔偿,不足500的算500,
其次消费者可依据《食品安全法》索要10倍赔偿,即价款的十倍,你10元的东西十倍算下来100元,
最后你可以和他谈,除非过期产品导致的人身伤害特别严重,你要承担大笔费用外,你呀赔偿的数额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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