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南京法律咨询 > 南京社保纠纷法律咨询 > 做了两年都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社保,嗯,现在不要我们做了?

做了两年都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社保,嗯,现在不要我们做了?

ask****557 江苏-南京 社保纠纷咨询 2024.05.15 16:09:41 355人阅读

做了两年都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社保,嗯,现在不要我们做了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南京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南京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515058532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102203条

您好,具体什么情况呢?

2024-05-16 09:55:22 回复
咨询我
1505182160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12015条

你好,可以提出赔偿要求

2024-05-15 16:17:25 回复
咨询我
1529839383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17078条

你好,可以具体沟通下案件细节的M

2024-05-15 16:10:45 回复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具体什么情况请您详细叙述,如果网络说不清楚,建议您可以直接电话我咨询。

有合同或者能提供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提供劳动合同或者工资卡流水、出勤卡之类单位每周至少一天休息,否则违法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以单位违法用工辞职,可以要求补偿金《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