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每一位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在运营过程中仅允许持有一张营业执照,用于证明其市场主体的合法经营权利。
然而,商业实体维持多张营业执照的现象并非法律所禁止,这是因为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同一个经营者在同一个场所内运营必须使用唯一的营业执照。
换言之,尽管一个商铺只能在一个特定的物理空间进行商业运营,但是并没有严格规定它只能够拥有一张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八条
市场主体的一般登记事项包括:
(一)名称;
(二)主体类型;
(三)经营范围;
(四)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
(五)注册资本或者出资额;
(六)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除前款规定外,还应当根据市场主体类型登记下列事项: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非公司企业法人出资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姓名及居所;
(三)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名称或者姓名、住所、承担责任方式;
(四)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姓名、住所、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2024-05-15 14:20: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