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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价还价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张** 江西-九江 欠款追讨咨询 2024.05.15 11:13:00 376人阅读

讨价还价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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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拍卖公告、招标公告、股票发行章程、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商业广告及宣传、邮寄的商品价格目录等均被视为要约邀请,其本质上是一种期望他人向自身发出要约、邀请自身签订合同的表达方式。
因此,可以明确地说,拍卖公告应归类于要约邀请,而非要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2024-05-15 11:14:00 回复

解答如下,
(1)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性质不同。要约生效后应受到法律的约束,要约邀请不具有约束力。要约一经发出,要约人在一定时期内就要受到对应的约束,不得随意撤回和撤销。如果要约人违反了有效要约,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要约邀请只是当事人准备订立合同所采取的事实行为。这种行为只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即使对方 作出承诺,也不能因此使合同成立。要约邀请人撤回邀请,一般也不承担法律责任。
(2)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内容不同。要约是要约人发出的希望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包括了合同的主要条款;而要约邀请仅仅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它并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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