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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法院开庭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余** 江西-九江 暴力犯罪辩护咨询 2024.05.15 10:58:00 416人阅读

故意伤害法院开庭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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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涉及故意伤害导致受害人构成轻伤的案件中,通常会在5至6个月后开庭审判并作出相应的判刑决定。
然而,对于一些特殊且严重的案例,可能会出现延期审理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如在此期限内未获得有关部门批准则将被转为逮捕;
在之后的羁押过程中,需等待法院进行审判并作出最终生效判决。
此外,侦查阶段的羁押期限也有明确限制,不得超过3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024-05-15 10:59:00 回复

在审理刑事案件时,能够通知被害人到庭。刑事诉讼法限定,在开庭之前审判人员能够召集当事人听取意见,这里使用的是“能够”召集当事人,自然也就能够不召集当事人,不是必须。《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诉讼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之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之前,审判人员能够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违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子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判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之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之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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