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西法律咨询 > 九江法律咨询 > 九江产品质量法律咨询 > 电脑系统问题算不算质量问题应该找谁

电脑系统问题算不算质量问题应该找谁

张* 江西-九江 产品质量咨询 2024.05.14 10:42:00 363人阅读

电脑系统问题算不算质量问题应该找谁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九江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九江损害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当电脑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妥善处理:
首先应当立即与生产厂家取得联系,针对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寻求双方均可接受的解决方案。
其次,您还可以选择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提出投诉。
在此过程中,请务必妥善保管好购买凭证以及相关质量受损的证据,以便于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有力支持。
关于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投诉的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投诉的时效性至关重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消费者在遇到争议后有两年的时间内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行政管理部门等机构进行投诉或申诉。
其次,消费者可以选择以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进行投诉。
若由于工作学习繁忙无法亲自前往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进行投诉,也可以选择通过书面投诉的方式,将相关材料邮寄至该组织。
最后,对于某些涉及到需要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现场见证商品质量问题的投诉案件,消费者则需亲自前往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所在地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抽查检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检验结果。有关行政部门发现并认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责令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第三十四条
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惩处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采取措施,方便消费者提起诉讼。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的消费者权益争议,必须受理,及时审理。

2024-05-14 10:44:00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食品安全标识
7085人阅读

在食品外包装上就印有食品安全标识的内容,那么关于食品安全标识使用条件都有哪些规定呢,食品安全协议书内容规定是怎样的,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什么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产品质量标准
18990人阅读

产品质量标准需要严格执行,这样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那么产品质量标准管理规程内容有哪些,产品质量标准规定有哪些,产品质量标准及原则规定了些什么以及产品质量标准承诺书内容有哪些规定呢?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388人阅读

食品安全问题国家及社会大众都十分关注的问题,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和人体健康相关,那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都有哪些规定呢,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内容是什么,食品用香精国家标准规定有哪些呢,以及婴儿配方食品国家标准规定了什么?来了解一下吧!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17615人阅读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就是对食品可能对人体造成的不良影响进行科学的评估,那么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有哪些,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依据是是什么,下面为您简单介绍。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