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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若贵公司具备合法合规的经营资质及相关证件,那么对于此类擅自破坏他人物品的行为无疑属于非法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通知公司法律顾问向物业管理部门与各位业主发出相应的律师函,以便以此作为行动的依据并达到警示效果。
倘若此举未能产生预期的震慑作用,则可考虑采取更为直接的方式,即启动诉讼程序,同时向当地警方报案,请求其对事发现场进行详细记录与拍照取证。
在此过程中,您完全有权将此事视为家庭失窃事件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
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第七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
治安案件的管辖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八条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24-05-12 14:18: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