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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在欠款纠纷中,尽管并未签订书面借据,仅凭聊天记录也足以构成有效凭证。
然而,若以聊天记录为证据,举证一方需同时提供公证处或其他权威机构所开具的鉴定材料,以确保该聊天记录的完整性以及对方确系涉案本人,若无法满足此条件,法院将难以依据单一的聊天记录进行裁决。
那么,没有借条是否仍具备提起诉讼的资格呢?答案是肯定的。
当事人可提交转账记录、短信聊天记录等能够证明其实际向对方提供了借款的证据,亦或是由证人出面证实,抑或是对方直接承认借款事实。
即便没有书面借据,借款事实仍然可以得到法律的确认和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2024-05-11 10:23: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