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本项收费标准主要由两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即案件受理费以及其他诉讼相关费用。
对于涉及到房地产纠纷的此类案件,法院通常会根据争议解决的事项的价值,以一定的比率收取案件受理费。
具体规定如下:
在争议金额不满1000元的情况下,每一宗案件将需要支付50元的受理费;
倘若争议金额超过了1000元但不超过50000元,则需按照4%的比例进行缴纳;
若争议金额超过了50000元但不超过100000元,则需按照3%的比例进行缴纳;
若争议金额超过了100000元但不超过200000元,则需按照2%的比例进行缴纳;
若争议金额超过了200000元但不超过500000元,则需按照1.5%的比例进行缴纳;
若争议金额超过了500000元但不超过1000000元,则需按照1%的比例进行缴纳;
若争议金额超过了1000000元,则需按照0.5%的比例进行缴纳。
除此之外,还需要支付其他与诉讼有关的费用,如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
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出庭所需的交通费、住宿费以及误工补贴;
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时所需的申请费以及实际支出的费用;
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过程中所实际支出的费用等等。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024-05-11 10:06: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