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属于同居关系,如果她不想跟你一起生活了,这个属于你们之间的私事,需要你们共同解决,律师解决不了。如果她执意要拉开,你们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进行协商。
1、对于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你们能就离婚、孩子抚养以及财产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话,你们可以一起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需要诉讼离婚解决。
2、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3、本案中如果无法协议离婚,你可以积极收集法定判决离婚的证据,从而进行诉讼离婚。
4、针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5、你的孩子两周岁以上,最高人民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6、你可以在你们的婚姻缔结地离婚。
1、对于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你们能就离婚、孩子抚养以及财产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话,你们可以一起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需要诉讼离婚解决。
2、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3、本案中如果无法协议离婚,你可以积极收集法定判决离婚的证据,从而进行诉讼离婚。
4、针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5、你的孩子两周岁以上,最高人民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6、你可以在你们的婚姻缔结地离婚。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在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就会成为案件焦点,那么子女抚养权规定有哪些,子女抚养费规定有哪些,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以及子女抚养权变更规定内容有哪些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在一般的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问题是案件的核心,那么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判决标准是什么呢,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离婚子女抚养协议有哪些,离婚子女抚养费怎么算?下面就来为大家介绍。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是大多数离婚案件中的诉讼焦点,下面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子女抚养权的问题,那么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书在签订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子女抚养权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离婚子女抚养权判决标准是什么以及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于谁?快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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