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技术入股的股东承担债务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技术入股需要承担自己股权范围内的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一、有股东身份,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
第三条
第二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以技术入股,实际上需要估价,属于知识产权。那么承担责任范围是有限的,就是这部分价值。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第一款: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您好,关于技术入股如何承担风险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第
一、技术开发合同的风险责任是指技术开发工作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而失败或部分失败时的风险负担问题。所谓无法克服的困难主要是指:
1、该课题在现有技术水平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研究开发人做了主观努力,并且该领域专家认为研究开发失败属于合理的失败。
第
二、“在技术开开发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该风险责任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人不能确定的,风险责任由当事人合理分担。”当然,还有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一方发现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没有及时通知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所以,技术开发合同风险责任,首先: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应按合同有关条款确定,根据合同条款还不能确定的,应当由当事人合理分担。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