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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村宅基地房屋翻建的规定是什么

周* 贵州-安顺 宅基地咨询 2024.04.16 17:09:20 324人阅读

山东农村宅基地房屋翻建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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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针对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域内兴建住宅事宜,众须先行提出建房申请,待村民会议通过审议之后,依循以下严谨的审批流程:
首先,必须经过乡级人民政府的细致审核;
其次,待获得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认可,并获取其颁发的选址意见书,便可依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用地申请。
申请得到县级人民政府批准通过后,则该县的土地管理部门将对相关土地进行划拨,以供使用。
至于对于需要占用耕地资源的情况,相应的审批过程则更为复杂严格,需经过乡级人民政府的深入核实,以及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深入审查,同时取得选址意见书,最后才可依据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向上至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用地申请。
在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审核批准之后,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按照法定程序对所需用地进行划拨。
对于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及其它土地的情况,需按照乡级人民政府的统一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审批。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024-04-16 17:26:34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实践中,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 分为下列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
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实践中,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 分为下列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
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实践中,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 分为下列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
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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