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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原始取得什么是继受取得

周* 河北-沧州 遗产继承咨询 2024.03.30 07:06:37 414人阅读

什么是原始取得什么是继受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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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之间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显著差异:
首先,物权的取得方式各异;
其次,它们所涵盖的具体内容也有所区别。
以下将分别对这两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关于物权的取得方式
1、所谓“原始取得”,即是指不依赖于他人的既有权利以及思虑决策等因素,仅仅凭借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而直接获取物权。
2、继受取得则与此相对应,它基于他人的权利及意思表示作为基础,从而能够合法地获取物权。
二、关于物权取得过程中所包含的内容
1、原始取得主要包括三种形式:
通过辛勤劳动创造财富的生产方式;基于不同受益方式而获得的收益;以及将若干个独立物品相互附加后形成新财产的添附行为。
2、继受取得则包含了四种不同类型的情况:
所有权发生转移后所产生的继受取得;
根据法定程序重新创设新的物权并使其合法化的创设取得;针对特定标的物享有的专属物权的特定继受取得;以及在不明确具体标的物的情况下,对某类财产形成整体物权的概括性继受取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2024-03-30 07:10: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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