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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知道拒绝执行法院判决会怎么样呢?

房* 上海-松江区 刑事诉讼咨询 2018.01.12 16:22:34 1573人阅读

我哥哥的法院判决书下来了,但是他没有能力行驶判决,我想知道拒绝执行法院判决会怎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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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阶段。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它们一经确定,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申请人,又称被执行人。申请人是胜诉的一方,被申请人是败诉的一方。公民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判决生效后二年内,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该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原则上应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提起。
申请强制执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必须有生效的判决文书作为执行的依据。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才发生法律效力,而二审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二是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即要求裁判文书须具有能通过积极作为完成的内容。例如,判决撤销海关科以相对人罚款的决定,如果该行政决定尚未执行,被人民法院撤销后,相对人的义务已经不复存在,案件因无执行内容,无需进入执行程序。三是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这是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前提条件。四是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执行申请。五是符合人民法院诉讼执行管辖的规定。
申请强制执行的文书。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就是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不过法院都有固定格式的表格,依表格要求照填也行,也不外乎一份文字性执行申请书。申请书一般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首部,应写明“执行申请书”,按照申请人在先、被申请人在后的顺序列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正文:一、请求事项,包括何案;执行文书的依据;申请执行的理由(在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的履行期间仍拒履行)申请人要说明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不存在中止履行或者终止履行的情况;;二:写明申请执行事项,包括执行的内容,即请求执行的数额等执行标的。三、有无财产保全,如有即说明具体措施及被保全财产处所。如无,则写明就你所知的被申请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状况,包括执行标的物的名称、数量、位置等。要想使执行顺利进行,申请执行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详细情况和财产线索。尾部:致送人民法院名称、申请人署名或者盖章、申请时间,作为申请执行根据的附件文书的名称及份数。
附件是以下材料:
(1)判决书,或调解书,一般为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2)公民个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供核对无异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机关或事业单位申请的,应提交法人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
(4)国外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文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办理。
  
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
  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立案庭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广东法院现在正在试点审判与执行分离制度,所以必须重新去立案庭申请)。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判决生效后二年内,可以中止、中断。法院收到您的申请后六个月内进行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意外情况:  
  
1.当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2.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3.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责成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被执行人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三步:调查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有关单位必须办理。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但不会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在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第四步:执行或中止执行或程序终结
   对于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如果被执行人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执行中止;这个时候申请人要积极的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发现有可执行的财产或隐匿的银行存款,立即报告法院执行局,以便于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不需要交纳费用。如果对方无执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视情况作出中止执行或者程序终结,待以后该情况消除后,再重新恢复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的结果:如果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被查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自然的好事,法院一定会强制执行的。如果是在判决生效后第一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你就算没有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法院通常做法是会去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股票、房屋等情况。如果没有上述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终结执行,并通知申请执行人到法院做一份书面的笔录,执行法官会向申请执行人出示在各金融机构、证券机构、房管部门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的相关记录。法院第一次终结执行之后,如果申请执行人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则需要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否则法院是不会再去主动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情况的。

2018-01-12 16:25: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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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拒绝执行法院判决怎么办的回答如下:
1、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3、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4、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5、《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018-01-12 16:24:34 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
(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
(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
(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
(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除了可能受到罚款、拘留等制裁措施外,协助义务人未履行协助义务若导致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受到损失的,还需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7条规定:“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应当裁定其在支付的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第58条规定:“有关单位或公民持有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票证,在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或通知书后,协同被执行人转移财物或票证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应当裁定其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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