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者直接通过一般民事损害赔偿案由获得救济,其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2、《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第一种观点即工伤待遇赔偿的优点为:
1、无户籍歧视,城乡伤者赔偿标准统一
2、适用无过错原则
3、举证责任倒置《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条例二十三条)》,缺陷为对谁是工伤认定主体、谁是劳动能力鉴定主体、伤者是否因工伤认定申请的失权因而丧失获得赔偿有较大的争论
民事损害赔偿的优点为:
伤者能得到完全赔偿,赔偿金额超过工伤待遇赔偿。
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及根据实际履行情况,一般可以主张对方履行合同约定,如有纠纷的,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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