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商标侵权,可以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进行处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行为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要求处理。登记主管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的,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你的担心也不是多余,你所说的是两个方面的法律关系,你的授权是商家给你的,你的经营许可证是行政机关核发给你,建议你可以去经营许可证的核发机关咨询一下是否需要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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