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二楼安装护栏为了防盗。犹豫楼房设计原因。阳台窗户跟走廊通风窗户里的很近。安装完护栏当住了窗户的4分之1。但没有影响窗户的正常使用采光通风开窗户。现在物业多次上门说护栏按宽了让拆除。还要联合城管。公安。把多余的部分拆除。我想问问,遇到这样事情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目前我国现行法律还没有对高层建筑物能否安装护栏做出具体统一的法律规定,一般来说要符合建筑安全标准,是可以安装的。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相关规定: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2、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05,高层建筑的栏杆高度应再适当提高,但不宜超过1.20;
3、栏杆离地面或屋面0.10高度内不应留空;
4、有儿童活动的场所,栏杆应采用不易攀登的构造。
如果该护栏属于合法安装,没有危及建筑物安全,一般而言,物业公司是不予管理的。不过您可以先向物业具体询问一下。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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