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按您个人的生育缴费工资计算。生育津贴的发放以生育前(含生育当月)12个月的所在单位加权平均工资作为个人的生育保险津贴的计发基数。(
1、生育、计生手术的时间在2017年7月1日之后;
2、加权平均工资是前12个月所在单位,例如:9月生育,4月-9月在
A单位,上年的10月-3月在
B单位,则取值4月-9月A单位的全部缴费工资上年10月-3月B单位的全部缴费工资,除以4月-9月A单位的缴费人数上年10月-3月B单位的缴费人数)异地生育与在厦生育所领取到的生育津贴是一样的。
你好,企业职工是需要了解有关生育险计提基数和其他相关的内容的,主要有需要知道的有两方面的知识:
1、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
(一)生育津贴;
(二)生育医疗费用;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四)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2、生育津贴给付的天数:
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女职工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导读]:生育保险是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婴儿出生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报销需要带的材料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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