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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书模板具体内容格式范本?

李** 河北-衡水 遗产继承咨询 2017.11.19 12:55:11 40人阅读

你好,明天我要到公证处去办房产继承公证,需要继承书咨询一下房产继承书模板具体内容格式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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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以下就是房产继承书模板具体格式
房屋继承协议(范本)
甲方(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所有的×××(写明遗赠财产的其本情况),在甲方死亡后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的证明为:
  (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
  
二、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元,医疗补助费×××元(可以约定其他费用)。
  
三、乙方应在甲方去世后三十日内办理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遗赠,其遗产可按法定继承处理。
  
四、甲方应负对遗赠财产的维护责任,不得随意处理遗赠的财产。如果甲方故意将财产损坏或者送给他人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五、乙方应当按时给付甲方费用。逾期给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协议。如果连续三个月不给付费用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
  乙方:×××
  ××××年××月××日
公有住房继承问题
  有些居民往往将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引起承租户名变更(俗称变更公房户主)的概念,错误理解为居住房屋的继承,认为原承租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取得承租权,继续使用承租的房屋。来访者产生这一误解的原因,其一在于对新的租赁规定未仔细了解,其二在于将公有居住房屋等同于私有房屋。一般而言,私有房屋因产权人对房屋享有所有权,该房屋作为财产,可以被继承,而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取得的仅是房屋使用权,系所有权权能中的一部分权利,因此在承租人死亡时,仅发生一个谁有权继续承租的法律问题。
  根据2000年7月1日施行的《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有关规定,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因此在承租人死亡导致承租户名变更的情况下,
首先只有在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才有权继续承租;
其次,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承租人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才有权承租。另外,按以上规定,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人有多人的,应当协商确定承租人;协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人中按以下顺序书面确定新承租人:
~ 1 / 2 ~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住房公积金可以继承,而且免征个人所得税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继承的。个人继承或受遗赠住房公积金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持经公证的继承或遗赠文件,到被继承人或遗赠人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再到归集部门提取所遗留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和办理销户手续。
  在职期间去世的职工,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其结余公积金可以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职工或其合法继承人提取的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017-11-19 12:56: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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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 反保字第 号
担 保 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以下称甲方)
反担保人: (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章程》规定,在乙方向××农村信用联社(下称贷款人) 签订《借款合同》时,甲方与贷款人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担保人为乙方提供信用担保。为了保障甲方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反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章程》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乙方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或《保证金质押合同》等合同约定的并由甲方提供信用担保的贷款或承兑等,最高担保贷款限额为____万元。
二、 合同的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时间 年。
三、 反担保资产:
乙方愿意以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资产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资产由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资产清单》(附后) 载明,该《反担保资产清单》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反担保的范围:
(一) 甲方代为乙方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滞纳金和实现贷款人债权的费用等) ,以及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滞纳金。
(二) 甲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差旅费等。
五、其他特约事项:
(一) 当反担保资产价值明显降低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与降低部分价值相当的反担保资产,并办理相应的反担保手续。
(二) 反担保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反担保资产转移、赠与、转让、出租、出售、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资产,并不得实施降低反担保资产价值的任何行为。
(三) 反担保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反担保资产,负责反担保资产的维修、保养,并承担相关费用,保证反担保资产的完好无损。甲方有权对反担保资产的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1/3页
(四) 乙方不得隐瞒反担保资产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抵押权等) 。
(五) 当甲方代偿后未得到清偿时,甲、乙双方应在甲方代偿后的10日内,协商将反担保资产折价处理; 在前述约定的10日内双方协商不成的,乙方将按甲方的授权对反担保资产予以拍卖、变卖处理,乙方应当积极配合。反担保资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应当首先清偿甲方(实际价款为拍卖、变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如不足以清偿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偿; 反担保资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清偿甲方后的余款归乙方所有并在清偿后15日内交付乙方。
(六)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 、分立或股东发生变化、与外商合资(合作) 、破产、歇业、解散等;
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
3、反担保资产的权属发生争议;
4、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5、因乙方在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
6、单位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
第1项情形应提前七日通知甲方,第2项至第6项情形应在事后三日内通知甲方。
六、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应按照主合同贷款金额的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方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违约方还应当支付赔偿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或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某一条款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时效 年,期满可以续签。同时,机器设备应到工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登记方壹份,抄送贷款人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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