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内蒙古法律咨询 > 鄂尔多斯法律咨询 > 鄂尔多斯公司经营纠纷法律咨询 > 经营者不得从事什么不正当的有奖销售

经营者不得从事什么不正当的有奖销售

甘* 内蒙古-鄂尔多斯 公司经营纠纷咨询 2023.02.22 04:21:47 443人阅读

经营者不得从事什么不正当的有奖销售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鄂尔多斯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鄂尔多斯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经营者不得从事以下不正当的有奖销售行为: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
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一)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
(二)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温馨提示】在文章的最后,华律网提醒,并不是每种情况都是客观一致的,一个同类型的答案能够解决我们遇到的85%法律风险。但真正的解决方案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复杂的情况下,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针对性解答!

2023-02-22 04:23:47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附带性地向购买者提供物品、金钱或者其他经济上的利益的行为。包括奖励所有购买者的附赠式有奖销售和奖励部分购买者的抽奖式有奖销售。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行为:
(1).经营者从事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0元;以物品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作为奖励的,按照同一市场同期同类物品的价格折算,其金额不得超过50000元。
(2).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欺骗性有奖销售:
(一)谎称有奖;
(二)以所设奖项的种类、中奖概率、获奖方法、兑奖时间、奖品的种类、数量、质量和规格等作虚假不实的表示或不予公示;
(三)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
(四)将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与没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不同时投放市场;
(五)将设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不投放市场;
(六)其他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
(3).经营者不得利用有奖销售手段销质次价高商品。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十条 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一)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
(二)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附带性地向购买者提供物品、金钱或者其他经济上的利益的行为。包括奖励所有购买者的附赠式有奖销售和奖励部分购买者的抽奖式有奖销售。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行为: (1).经营者从事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0元;以物品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作为奖励的,按照同一市场同期同类物品的价格折算,其金额不得超过50000元。 (2).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欺骗性有奖销售: (一)谎称有奖; (二)以所设奖项的种类、中奖概率、获奖方法、兑奖时间、奖品的种类、数量、质量和规格等作虚假不实的表示或不予公示; (三)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 (四)将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与没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不同时投放市场; (五)将设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不投放市场; (六)其他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 (3).经营者不得利用有奖销售手段销质次价高商品。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十条 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一)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 (二)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附带性地向购买者提供物品、金钱或者其他经济上的利益的行为。包括奖励所有购买者的附赠式有奖销售和奖励部分购买者的抽奖式有奖销售。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行为: (1).经营者从事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0元;以物品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作为奖励的,按照同一市场同期同类物品的价格折算,其金额不得超过50000元。 (2).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欺骗性有奖销售: (一)谎称有奖; (二)以所设奖项的种类、中奖概率、获奖方法、兑奖时间、奖品的种类、数量、质量和规格等作虚假不实的表示或不予公示; (三)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 (四)将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与没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不同时投放市场; (五)将设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不投放市场; (六)其他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 (3).经营者不得利用有奖销售手段销质次价高商品。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十条 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一)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 (二)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展开更多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