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西法律咨询 > 抚州法律咨询 > 抚州劳动合同法律咨询 > 男性超过50岁能签劳动合同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男性超过50岁能签劳动合同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刘** 江西-抚州 劳动合同咨询 2023.02.10 18:05:43 441人阅读

男性超过50岁能签劳动合同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抚州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抚州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一、男性超过50岁能签劳动合同吗?男性超过50岁能签劳动合同,男性的法定退休年龄是六十周岁,只要没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就有权利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
1、劳动合同主体合法;
2、劳动合同内容合法;
3、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4、劳动合同形式合法;
5、劳动合同订立程序合法。二、法定退休年龄是多大?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三、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1、主体不同。劳务合同的主体可以双方都是单位,也可以双方都是自然人,还可以一方是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确定的,只能是接受劳动的一方为单位,提供劳动的一方是自然人。
2、双方当事人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之间具有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劳务合同的双方之间的地位自始至终是平等的。
3、承担劳动风险责任的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提供劳动过程中的风险责任须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务合同提供劳动的一方风险责任自行承担。
4、法律干预程度不同。因劳动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工资,法律、法规规定了最低工资、工资支付方式等;而劳务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劳务费,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价格及支付方式等,国家法律不过分干预。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和员工都需要具有相应的主体资格并满足其他条件的劳动合同才受法律保护,我国规定的男女退休年龄是不一样的,女性的法定年龄是50周岁,到了法定年龄之后就不能再跟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自然不能签劳动合同。
男性超过50岁能签劳动合同吗
一、离职了没有签劳动合同,还能告吗
1、能告。
2、公司没有给员工劳动合同,离职后员工可以先去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劳动仲裁不满意可以再去起诉。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3、未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劳动合同不给员工合法吗
1、员工没有合同是不合法的。
2、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必须各执一份劳动合同,不然,劳动者要及时与公司人事部沟通,索要劳动合同书。公司不给的,那么及时反映到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只要用人单位存在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那么不管员工在职还是离职都是可以要求赔偿的,但是需要自己收集好相关的劳动关系证明,这是最起码的,当然发生这种问题后第一时间与用人单位沟通,如果沟通无果,那么就可以反馈到对应的劳动部门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起诉到法院。

2023-02-10 18:06:43 回复

如系社保补交,可向社保部门具体咨询。 可具体描述需要咨询的问题,也可微信咨询。

解答如下,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企业工人岗位工作的女职工退休年龄为50岁,超过50周岁的,不能在单位继续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如职工已不再符合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企业也不再为职工缴费。
三、如企业未如实为职工参保缴费,可以向当地社会保险局或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反映,维护职工合法社保权益。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劳动合同书样本
8990人阅读

劳动合同是使用最为广泛的合同之一,今天为大家介绍劳动合同书的若干样本的内容,例如劳动合同书规定有哪些,以及简易劳动合同书内容,劳动合同书格式规定,以及解除劳动合同书范本?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7068人阅读

劳动合同是我们最为熟悉的合同类型之一,那么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都有哪些注意事项呢,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是什么,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办?以及劳动合同申请书是什么呢,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职工手术病假工资待遇
7889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职工手术病假工资待遇的相关知识,那么企业职工病假工资待遇是什么,怀孕期间请病假工资待遇是什么,以及员工住院病假工资待遇是怎样的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来了解一下吧!

劳动合同欺诈
37392人阅读

劳动合同是运用最为广泛的合同之一,一般正式入职后,相关单位都会与我们签署相应的劳动合同,有时就会发生劳动合同欺诈的情形,那么究竟什么是劳动合同欺诈呢,劳动合同欺诈方式有哪些?

变更劳动合同
8023人阅读

小编为大家介绍变更劳动合同有关知识,那么变更劳动合同手续是什么,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以及变更劳动合同主体等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更多知识尽在律图百科,快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