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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生了第三胎,报生育险能报吗

ask****297 宁夏-银川 社保纠纷咨询 2017.11.12 18:04:53 1187人阅读

你好,我生了第三胎,报生育险能报吗?公司交五险一金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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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工伤钱交了工伤保险,就可以从工伤保险里面报销

2017-12-12 16:08: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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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生育的第三胎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而生育子女的,一般情况下不能再报销。
这在一些省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已作了明确。
比如《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就作了这样的规定:不符合法定条件多生育的,除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外,产假期间不发工资,妊娠、分娩等一切费用自理,取消其他生育福利待遇,男女双方各处降级以上的处分,直至开除公职。

2020-12-09 09:37:40 回复

请问第二胎分娩了吗什么时候分娩根据“厦人社〔2016〕203号”规定,2016年6月30日之前已在厦门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12个月的失业人员,其分娩时间在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且在此期间未在异地参加生育保险。符合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一次性补缴生育保险费至连续满12个月(含生育当月),并享受生育津贴。若分娩时间在2017年7月1日后,需符合“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和福建省计划生育政策,且在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的,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因此,申领生育津贴需生育的当月及之前十一个月均连续缴交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保缴费,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生育的当月和补缴生育保险费的月份、不计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累计缴费的月份内;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申领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补贴的须当月有生育保险缴费;
2.在符合国家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3.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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