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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都已经去世房照是老人的名,现在想办理遗产继承要怎么办理

马* 河南-洛阳 遗产继承咨询 2023.01.14 04:52:02 364人阅读

老人都已经去世房照是老人的名,现在想办理遗产继承要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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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继承需要先办理公证,拿公证书再办理新房产证。
2、不论老伴是否继承,在办理公证时都需要到场,如果不继承,就在办理公证时书面写一个本人自愿放弃继承的声明,如果不写就表示继承遗产。
3、因为没有遗嘱,法定继承是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所以继承人原则上是平分遗产。所以不论老伴是否继承遗产,在继承顺序、比例上老伴、女儿、长子是同顺位、同比例。
4、如果老伴继承了,可以用遗嘱的方式把自己的财产指定由某子女继承,或者在生前通过赠与或者买卖的方式将自己的房产份额让与某子女。
5、比例上,房产如果是老人夫妻共同财产,两人各占一半,一半为去世老人遗产,一半为在世老人财产。遗产部分,由老伴、儿子、两个女儿协商分割,通常是平分。
6、死者死亡,办理继承,依照民法典规定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住房和遗产,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选取你说的二儿子一人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得到公证书,再由二儿子到房管,办理继承过户,办理二儿子名义房产证就可以,大儿子去世,他的后代子嗣作为他的代为继承人行使继承权和继承份额。代替签字。不在世第一序列继承人需死亡证明,婚姻证明。
7、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遗产分割的原则和方法】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2023-01-14 04:54:02 回复

根据法律规定,老人去世财产存在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遗产分割应按照遗嘱内容执行,没有的则按法定程序进行。

手里有房产的在死后主要的继承人是配偶或子女,有些老人觉得子女太不孝顺不想让子女继承房产,而是想要直接跳过子女,直接由孙子继承。孙子并不在祖父的法定继承范围内,因此遗嘱方式行不通。如果要留,可以适用遗赠。孙子不是爷爷的法定继承人,爷爷订立的遗嘱在性质上属于遗赠,受遗赠人如想拥有遗产,应该在遗嘱生效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以下几种方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值得一提的是,这几种遗嘱方式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所以,爷爷想要立遗嘱给孙子房子可以对遗嘱进行公证增强遗嘱的效力。在爷爷去世后,孙子可以根据公证遗嘱办理房屋变更登记,从而取得爷爷的房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二条遗嘱人以不同的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你好,我国法律对老人去世后遗产继承 有以下规定: 没有遗嘱 ,按法定继承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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