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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合同怎么写?

李** 广东-珠海 劳动争议咨询 2017.10.30 08:17:34 2132人阅读

最近有新的公务员来我们单位,我要给他们拟定劳动合同,想知道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合同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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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以下是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合同的具体格式和内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   单位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从事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的工作。在合同期间内,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确需调整乙方工种的,须经双方协商。   
二、本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形式   
1.固定期限。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包括试用期________个月(试用期不是必须条款)   
2.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开始计算,其中包括试用期________个月(试用期不是必须条款)本合同在法定终止情形出现时终止。   
3.以完成________________(生产工作)为期限。该生产工作完成后,双方终止劳动合同。   本合同在用工前签订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开始建立。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下第________种工时制度。(实行第2、3种工时制须依法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1.标准工时工作制度;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3.不定时工作制度。   
(二)乙方依法享有婚假、产假、丧假、带薪年休假等,甲方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期间应安排劳动者休息休假。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依法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补休。   
(三)乙方因工伤或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医疗期限和待遇。   
四、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年度政府规定的乙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乙方的奖金及各项津贴、补贴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制度规定执行。   
(一)甲方应当自用工之日起计发乙方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乙方本人。   
(二)工资标准采取下列第________种形式:   
1.实行计时工资制。试用期月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元;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元。(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当年度政府规定的乙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   
2.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定额为________________;计件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或按甲方确定并事先向乙方公布的计件定额和计件单价执行。据此计算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年度政府规定的乙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   
3.双方另行约定工资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形式支付。   
4.双方约定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为________________(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上述劳动报酬确定后,甲方可根据乙方的技术水平、熟练程度的提高、贡献大小以及生产经营的变化适时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乙方的劳动报酬可随工作地点、工种岗位的变化而改变。   
(三)甲方于每月________日支付乙方(上个月/当月)________日至(上个月/当月)________日的工资。并应当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甲方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给乙方。   
五、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应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六、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按规定做好女职工、未成年工、危险性较大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或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七、合同期内,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制定的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   
八、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九、在合同期内,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十、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因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经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十
一、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除乙方有本合同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约定的情形外,甲方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十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经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
四、甲方依法可对包括乙方在内的员工进行裁员。   十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乙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为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
七、本合同订明的补充件、附件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件以及双方订立的培训合同、保密合同、竞业限制合同是本合同的组成部份。   十
八、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九、其它事项本合同没有订明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订明的事项,与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法律、法规执行。   二
十、本合同签订后,报劳动部门备案、鉴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一份办理退工时存进乙方档案,另一份甲方须在和乙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保存两年以上)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鉴证机关(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017-10-30 08:18:34 回复

质押贷款是指贷款人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 可作为质押的质物包括:国库券(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储蓄存单等有价证券。出质人应将权利凭证交与贷款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以个人储蓄存单出质的,应提供开户行的鉴定证明及停止支付证明。

关于廉租房是否可以装修问题,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廉租房在分配前已进行了简单的装修,具备基本入住条件。廉租对象分配到廉租房以后,原则上不得再次进行装修。如廉租对象根据生活需要确需进行装修的,必须征得廉租房产权单位同意方可进行。退出廉租房时,个人装修部分不作任何补偿,且廉租对象不得因此损毁个人装修部分。 廉租房装修标准 厨房砌筑操作台长2米、宽50公分、高80公分。粘贴砖50公分,颜色为白色;室内铺设地板砖大小为60公分×60公分,颜色为米;居民安装窗帘必须用粘贴式挂钩安装窗帘;阳台隔断门须用塑窗型材料,颜色为白色;安装护棂须为不锈钢护棂,样式和一层护棂一样;居民安装的空调搬家时可以移走。 不按照上述要求砌筑、安装、铺设的设备设施,一律拆除,并处以500元罚款。廉租房业主对承租房屋不承租后,以上所述装修物品不准私自拆除和随意破坏,否则在制约金中扣除。 廉租房政策廉租对象的资格年审问题 关于廉租对象的资格年审问题,分配廉租住房的保障对象实行资格年审制度。 在年审时仍符合廉租条件的,可以续租;不符合条件的,分3种情况处理: 第一,符合公租房条件的,按公租房租金标准租赁; 第二,不再符合保障条件(依据公租房条件)且家庭无其他住房的,可以按市场租金租赁; 第三,不再符合保障条件且家庭有其他住房的,必须退出廉租住房。 关于哪些情况需要退出廉租住房及保障问题。 第一,因本人家庭的人口、收入或住房发生变化,而不再符合廉租住房的; 第二,因廉租对象未按规定使用廉租住房(包括出租、转借他人等)、未按规定缴纳租费等。 关于廉租房是否没有产权证问题。 目前,我市分配的廉租住房是以租赁方式由保障对象承租,属于租赁关系,没有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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