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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犯罪构成是什么?

黎* 湖北-荆州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10.28 11:13:38 284人阅读

我闺蜜被抓了,犯的罪我也不太懂,很担心她,好像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犯罪构成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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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但是从理论上讲,本罪主体不包括上游犯罪实施人,即产生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行为实施人,而是帮助犯罪份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其他人。如果是上游犯罪行为人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行为,则属于在犯罪后对赃物的处理行为,在刑法理论上叫后续行为,为此前上游犯罪行为所吸收,不另行处罚。法人能够成为本罪的主体。

2017-10-28 11:20: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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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法》分则中处于第六章第二节妨害司法罪中,因此,从一般客体来说,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犯罪构成的客体为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的具体客体,有人认为是“司法机关追索财物的正常活动”,也有人认为是“司法机关查明犯罪证明犯罪的活动”。我认为这两者均不能涵盖本罪的全部具体客体。一方面,犯罪所得及犯罪所得收益是案件的重要物证,能够证明案件的事实及赃物去向,并印证犯罪分子的犯罪动机等,对于查明案件事实,证明犯罪有着重要作用;另一方面,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收益是司法机关应依法追缴的范围,行为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在客观上给司法机关追缴犯罪所得及收益的活动造成了妨害,因此,本罪的客体应当是司法机关正常查明犯罪,追缴犯罪所得及收益的活动。

2017-10-28 11:14:38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构成要件为:
1、其犯罪客体为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主观上要求必须是一种明知。
3、客观方面包括“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4、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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