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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用用户购买设备款返回客户是行公司把设备卖给大学,又与大学合作投资进行项目合作?

ask****331 江苏-徐州 公司经营纠纷咨询 2022.11.14 07:07:01 400人阅读

公司用用户购买设备款返回客户是行公司把设备卖给大学,又与大学合作投资进行项目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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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盗窃十二、三万元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还需要结合具体看看犯罪嫌疑人是否有减轻刑罚的情节

您好,针对您的大型游乐设备维修 有高空作业费吗问题解答如下, 安监部门有关人士介绍,除持证上岗外,作业时必须具备两个硬性条件:符合标准的安全带和至少两人协同作业。安全带使用有要求:高空作业者要把安全带缠在身上,包括背部和腰部;安全带一般有两个挂钩,一个挂钩要固定在牢固且安全的地方,另一挂钩要挂在另一名室内工作人员的身上。安全带不管磨损状况如何,为安全起见,每年最好更换一次。补充知识:高空作业概述:
1、所谓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国家标准B360893《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以上含2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根据这一规定,在建筑业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在建筑物内作业时,若在2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为了便于操作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有效地防止人与物从高处坠落的事故,根据建筑行业的特点,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对建筑物和构筑物结构范围以内的各种形式的洞口与临边性质的作业、悬空与攀登作业、操作平台与立体交叉作业,以及在结构主体以外的场地上和通道旁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作业,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的,均作为高处作业对待,并加以防护。
2、脚手架、井架、龙门架、施工用电梯和各种吊装机械设备在施工中使用时所形成的高处作业,其安全问题,都是各工程或设备的安全技术部门各自作出规定加以处理。
3、对操作人员而言,当人员坠落时,地面可能高低不平。上述标准所称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通过最低的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而所谓最低的坠落着落点,则是指当在该作业位置上坠落时,有可能坠落到的最低之处。这可以看作是最大的坠落高度。因此,高处作业高度的衡量,以从各作业位置到相应的坠落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的最大值为准。

你好,这个属于工伤安全事故了,受害人可以从工伤获得理赔,维护过程中需要法律帮助可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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