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二审开庭一个法官判决书写三个法官合法吗问题解答如下,
1、我国人民审判的基本制度有合议制度。两审终审制度。合议制度是指人民组成合议庭审判民事、经济纠纷案件。
2、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则自己担任审判长。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如果意见分歧,应当少数服从多数,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记入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
3、二审不能再适用简易程序,所以不会只有一个法官,合议庭也不能有人民陪审员组成,所以二审开庭审理至少要有三个以上的审判员。
4、综上,二审判决书上写三个法官是合法的,它表明该判决是由三位法官合议审理的。
上诉二审可以和解,有两种处理方式:
(一)二审期间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进审查,并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
(二)二审期间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向人民申请撤诉,人民经审查确认符合撤诉条件的,应予准许。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应当及时判决。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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