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您好!可以的!具体什么情况,可以跟我联系
所说的自卫就是正当防卫!那么我国刑法规定: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者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按以上你所说的经过我觉得你这个不属于正当防卫!
1:如果说你朋友不在现场,只有你朋友的爱人在的话!那么死者拿刀威胁要与其发生关系!属于强奸!你朋友再进来制止这种行为!~我觉得这个是正当防卫!
2:犯罪嫌疑人在对这个事情上没有采取法律渠道解决这个问题!而是采取过激行为导致他人死亡!应属于过失致人死亡!
那么就我以上所说的只是看你的字面而谈!那么还要有几个关键点:
①死者当时是怎么用刀威胁的?是就拿出来刀说了几句话?还是刀放在了(比如脖子上、要害部位等)主要是有没有什么动作或行为?
②死的刀是哪来的?是早有准备要实施犯罪还是就地取材?
③你朋友的刀是哪来的?是早有准备要实施犯罪还是就地取材? 不要小看这
①
②
③点,关系重大!建议你去找个律师好好咨询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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