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抗辩权又称异议权,是指对抗对方的请求权的权利。根据不同的标准,抗辩权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
1,实体法上的抗辩权和程序法上的抗辩权。程序法上的抗辩权,是指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从程序上提出异议,如管辖异议权。实体法上的抗辩权,包括合同法中的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2,永久性抗辩权和延期性抗辩权。诉讼时效届满就是永久性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则是延期性抗辩权。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自首与坦白都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其二者存在联系,但也存在区别。自首和坦白的关系怎样呢下面由刑法小编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自首是犯罪人自动投案之后主动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的行为,坦白是犯罪人被动归案后如实供述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行为; 自首的犯罪分子悔罪表现较好,其人身危险性相对较小;坦白的犯罪分子往往是在一定的条件下被迫认罪的,其人身危险性相对较大; 自首是法定的从宽处罚情节,坦白是酌定的从宽处罚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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