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连云港法律咨询 > 连云港宅基地法律咨询 > 闲置宅基地怎么处理

闲置宅基地怎么处理

雷** 江苏-连云港 宅基地咨询 2022.07.24 15:42:01 452人阅读

闲置宅基地怎么处理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连云港律师 征地拆迁律师 连云港征地拆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对于闲置的宅基地,由村委会收回,重新分配提出申请宅基地的村民。但国家现如今鼓励农村宅基地的有偿退出,如此一来,农民们也能从中获取到退出奖励。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2022-07-24 15:43:01 回复

您好,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您可以自行前往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查询具体补偿文件。

1、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与福利性。权利人在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后,应当积极予以利用。对于权利人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长期闲置不用的,就应视为其对权利的放弃。有效利用土地,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收回。对于收回的宅基地,如果已经办理过确权登记,应当由集体经济组织上报县人民政府的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
2、但对其所建造的房屋原则上是不可以进行转让、出租及抵押的,其他人只能通过继承房屋的方式间接取得房屋存续期间的宅基地使用权。
3、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62条第4款条例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根据本款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原则上是不允许进行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人如果要转让其享有的宅基地的,即视为其对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使用权权利的放弃。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