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云南法律咨询 > 大理法律咨询 > 大理个人债务法律咨询 >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是什么?有关系吗?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是什么?有关系吗?

陈** 云南-大理 个人债务咨询 2017.09.11 15:12:30 32人阅读

你好律师,什么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啊,这两者之间有没有什么联系呀?是一种东西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大理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大理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是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负担的给付义务
  破产程序的清偿对象是全体债权人的债权,所以凡是有关债务人财产的管理、保护、变价和分配的行为,都是为全体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进行的。在进行这些行为的过程中必然有一定的支出。比如破产费用包括的破产案件的受理费用,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变价和分配所需费用以及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这些费用的支出是破产程序顺利进行的必要开支,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也因此得以保障的基础也在于此。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价值与目的都在于为全体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服务。因此,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同样都具有共益的性质。
  
2、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是由债务人财产负担的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用是为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形成,那么这些支出理应由全体债权人共同负担。那么,为什么要从债务人财产里支付呢?
首先,将每支出用都交给全体债权人摊付既不效率又很难实现。
其次,债务人财产是用于清偿债权人债权,它们在本质上就是破产债权人的共同财产。所以,由债务人财产来负担等于是换了个角度收取,但仍由债权人负担。既公平合理,又保证了效率,无疑是一种明智的制度安排。
  
3、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应当优先清偿和随时清偿
  
首先,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是为破产程序的进行和全体破产债权人利益而产生的,理应优先于个别债权;
其次,在此时,破产程序已经开始,债务人财产状况很差,资不抵债,如果不对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优先清偿和随时清偿,那么为此付出劳动和金钱的人就会与其他债权人一同参与破产分配。显然,不会有人愿意承担这种风险,或遭受损失。破产程序就不能及时顺利进行,甚至根本无法进行。所以,对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应当优先清偿和随时清偿,这也符合全体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
  
4、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管理人或自行管理债务人负责履行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负担,并在破产程序中需要优先和随时清偿,在清算与和解程序中,只有管理人有权处分债务人财产,所以履行这种偿付义务的主体必然是管理人。相对人的履行请求,应当向管理人提出,管理人应核实支出,法院认可后,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不参与破产程序,先行受偿。而在重整程序中,则由法律允许的自行管理债务人负责履行。管理人或自行管理债务人履行此职责时要以有利于债务人财产的合理减损为考虑。
  
5、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发生时间是破产案件受理以后,破产程序终结以前
  这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与其他债权相区别的显著特征。破产债务是基于破产案件受理前的原因成立的债务,即破产债务成立的法律事实发生必须在破产案件受理以前。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中除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案件受理费用以外,都是破产案件受理后形成的债务。

2017-09-11 15:22:30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山西-太原


首先,破产费用主要包括:
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包括:1)破产申请费用;2)破产管理人为收回破产财产提起诉讼或进行其他法律程序所发生的费用,以及破产管理人以破产企业名义应诉而发生的诉讼费用等;3)破产案件在诉讼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如证据保全费、调查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送达费、勘验费,以及人民法院认为其他应当支付的诉讼费用。
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破产人)财产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财产的保管费用、保养与修缮费用、拍卖或变价变卖费用、变更权属费用、仓储费用、运输费用、保险费用、评估费用、公告及通知债权人受领财产的送达邮寄费用、提存预分配财产费用等。
3、破产管理人报酬、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和执行职务的费用。其中需要注意的是,破产管理人报酬的支付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过审查批准程序,以防出现自己给自己支付报酬的局面。
2、共益债权
其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最后,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偿付遵循以下原则: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3、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总结: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二者的清偿顺序,外部按先后,内部按比例。

2017-09-11 15:14:30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两种费用的联系在于:都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产生的。都是为了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为了更好的管理债务人财产;为了保护债权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第三人的利益而产生的;都是以债务人的财产随时支付的。两种费用的区别:破产费用是消极产生的,而共益债务是积极产生的,例如为了增加债务人的财产而履行合同等就属于共益债务的。两者的产生原因不同的:破产费用除破产案件受理费用外,主要是由于破产管理人对债务人财产的管理行为所引起的;而共益债务是以债务人财产为主要发生原因,例如因债务人财产不当得利所引起的债务,这就是来源于破产财产的。

2020-12-08 07:40:27 回复


(一)破产费用具有优先受偿权。
第四十三条
第二款规定,“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因我国对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系采取的区别对待主义,其立法本意应是将破产费用放在清偿顺序的首位予以优先保护。
(二)对
第四十三条
第三款的表述应严密结合前款规定进行理解。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对于此款的理解,应结合第二款和着重对“或者”两字进行理解把握。
首先,第二款已明确规定破产费用相对共益债务具有先行受偿的权利,应
首先对其予以清偿。
其次,“或者”系表示的一种选择关系,即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二选其一,按比例清偿的规定应是在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两者自身内部进行。
因此,笔者认为对第三款应理解为以下两种情形:一是当债务人的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时,仅清偿破产费用,并按破产费用自身构成的比例进行清偿二是当债务人的破产财产清偿完全部破产费用后,剩余的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共益债务时,对共益债务按自身构成的比例进行清偿。
在实践中,第四十三条第三款应严密结合第二款确定的前置条件实行。即
首先需确定破产费用的优先清偿顺序,再在此基础之上对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进行清偿。当债务人财产能够完全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两项费用时,不存在支付顺序的问题当债务人财产不能完全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时,应当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当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时,各破产费用按照比例进行清偿当债务人财产仅够清偿破产费用时,共益债务将不予清偿当债务人的财产清偿完破产费用后所剩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共益债务时,各共益债务按比例清偿。
如一债务人在破产过程中,其破产费用为400万元,共益债务为600万元。若破产财产总额大于1000万元时,破产费用400万元和共益债务600万元均能得到完全清偿。但若破产财产大于400万元、少于1000万元时,则将先行清偿破产费用400万元,剩余财产按共益债务的比例进行清偿。如破产财产少于400万元时,则仅按照破产费用的比例进行清偿,共益债务将不能得到清偿。
另,该条
第一款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笔者认为在实践中执行此款规定时,如何保证所有破产费用的先行受偿权存在一定的问题。按照随时清偿原则,若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在同一时间产生,此时,可以按照此条第二、三款规定按顺序和比例进行清偿,能够保证实现破产费用的先行受偿权。但若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不是同时产生,且先产生共益债务,后产生破产费用时,按照随时清偿原则,就存在先清偿共益债务,后清偿破产费用的问题。若该笔共益债务大于破产人财产,后产生的破产费用将不能得到清偿。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及有担保的债权人行使的别除权。
2、公益债务是指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由债务人财产及其管理人而产生的债务。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及有担保的债权人行使的别除权。
2、公益债务是指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由债务人财产及其管理人而产生的债务。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借据的格式
161083人阅读

借条在民间借贷中十分常见,为了保护我们的合法权利,确保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很重要,那么借条怎么写才会有法律效力,正规借据应该怎么写,手写借条的标准格式是什么,下面就来给大家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个人贷款申请书范文
20310人阅读

贷款买车、贷款买房这些都十分常见,贷款消费已经十分普遍,那么银行个人贷款申请书怎么写,养殖扶贫贷款申请书怎么写,以及个人汽车贷款申请书怎么写呢,下面详细为你解读,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借据怎么写
15911人阅读

在借钱给别人时都要立个字据,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借据,那么借据应该怎么写呢,那么借据怎么写才受法律保护,现金借据怎么写,以及抵押借据怎么写等内容 ,更多知识尽在律图百科栏目,一起了解一下吧!

欠条格式范本
61669人阅读

在生活中,会遇到亲戚朋友找你借钱的情况,谈钱不一定会伤感情,但是写欠条留存也非常重要,避免以后麻烦,今天律图百科栏目,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欠条格式范本,来了解一下吧!

借条的标准格式
391518人阅读

首先应找一张质量比较好比较厚的纸而且应是一张完整的纸来写,借条应写清楚这些内容:出借款人、币种、借款金额、用途、利率、还款时间、借款人。如有证明人或担保人要让他签上名,但要写明是证明人还是担保人,以免发生纠纷。快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