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内蒙古法律咨询 > 呼伦贝尔市法律咨询 > 呼伦贝尔市刑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车辆被盗后究竟如何注销车辆

车辆被盗后究竟如何注销车辆

冯**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2.07.02 17:00:13 419人阅读

车辆被盗后究竟如何注销车辆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呼伦贝尔市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呼伦贝尔市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1、车辆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车辆登记证书、车辆行驶证、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以及在境外使用车辆人的出境证明和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等证明、凭证到车管所进行注销。
2、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十九条  属于本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
(四)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出境证明,其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2022-07-02 17:01:13 回复

1、注销户口的流程: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应当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等人依法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为死者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只要符合注销条件,证件资齐全,公安派出所应当场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并在办理死亡户口注销的同时收缴死亡公民的居民身份证,剪角作废后进行登记保存,统一销毁。
2、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1、被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不赔偿,盗车人负责赔偿。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应当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对交通事故负责。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条  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1、被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不赔偿,盗车人负责赔偿。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应当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对交通事故负责。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条  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