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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我20000块钱,转账记录,对方承认,但是不给。去那里起诉,需要什么资料?

ask****891 山东-烟台 欠款追讨咨询 2022.07.01 14:24:23 336人阅读

别人欠我20000块钱,转账记录,对方承认,但是不给。去那里起诉,需要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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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从你的户籍地起诉。需要准备起诉状和证据。为了保障您的权益,可以来电或者加微(就是手机号)

2022-07-01 17:04:40 回复
地区:山东-烟台 咨询解答:31246条

你好,到被告所在地或者你的住所地起诉。可以写起诉状立案。

2022-07-01 17:55:54 回复
地区:山东-济南 咨询解答:2827条

你好,有对方身份信息吗

2022-07-01 16:09: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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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8545557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山东-烟台 咨询解答:1109条

你好,这个可以选择去你这里或者对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的。

2022-07-01 14:59:51 回复

你好,据您所述可以收集银行流水以及转账记录和对方协商要求还款,协商不成建议起诉追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支付宝转账记录和微信聊天记录都是借贷关系成立的证据之一,但要追加欠款,还需要其他的证据证明借贷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十五条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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