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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被侵占有诉讼有效期吗?

ask****739 江苏-无锡 宅基地咨询 2022.05.22 00:38:01 456人阅读

宅基地被侵占有诉讼有效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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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无锡 咨询解答:40987条

这个一般是不会过时效的,

2022-05-22 13:01:45 回复
地区:江苏-无锡 咨询解答:25735条

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2022-06-07 11:54:20 回复
咨询我
1386149610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无锡 咨询解答:10766条

这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2022-05-22 07:20:40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5065条

没有诉讼时效的

2022-05-22 06:26:06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诉讼时效一般适用于债权,理搜索论及司法实践上,普遍认为对物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2、宅基地侵权属于侵犯物权的行为,应该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流程:
1、首先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然后双方当事人出示举证的材料和依据。
3、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材料和取证;
4、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制作书面调解书;
5、如果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或者调节书送达前一方或者双方反悔的,土地管理部门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错处处理决定。农村宅基地被侵占如何办
1、这应当属于土地使用权争议,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应当先向乡(镇)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处理,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如果不存在权属争议,就可以直接要求返还。
2、《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有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第2款规定:“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处理。”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可见,土地权属争议应当先由人民政府处理,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
3、当然,如果有证据证明宅基地使用权属于自己,那么对方占用自己宅基地的行为就是侵权,这种情况下不需要经过土地确权程序,可以直接要求返还。

您好,关于宅基地被侵占可以诉讼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宅基地被侵占可以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包括合法取得和合法使用两个方面。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他附属设施。
对非法扩大、抢占宅基地甚至耕地的行为应依法宣布其无效,并可给予法律制裁。在使用宅基地过程中,妨碍公共利益,侵害他人房屋、通行、排水、通风、采光等相邻权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当宅基地被他人恶意侵占,权利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维权:

一,与直接侵权人协商处理,要求停止侵权行为;

二,找当地村委会,派出所进行调解处理;

三,收集侵权的证据,然后去,要求停止侵权,排除妨碍。
农村宅基地被侵占怎么办?首先应提供合法宅基地证据,如属合法宅基地,那么被侵占就是不合法的,此时可以用以上三种方式进行维权。
如何申请农村宅基地
上文主要向大家介绍了申请农村宅基地所需要的条件,那么落实到行动中时,应该如何申请农村宅基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地具体细则,申请农村宅基地的流程为:
1、村民向村民小组提申请,填写《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呈批表》,并张榜公布,经村民会议或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通过后,到村委会加具意见;
2、村委会接到《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呈批表》、《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及其他附件后20日内,对申请人的户口、用地位置、土地类别、土地权属、原房屋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意见并送当地国土所。
3、国土所接到《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呈批表》后,应指定专人负责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村委会转申请人。符合建房用地条件的,即加具意见并经镇政府审核后,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批;
4、县国土资源局批准的,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在村委会公布。不予批准的,发给《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擅自改变宅基地用途的后果
村民有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义务,不得擅自改变宅基地用途。未经依法批准,村民擅自改变宅基地用途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按照《土地管理法》第65条第1款第
(二)项的规定,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收回村民使用的宅基地。

土地使用权争议应当先由政府进行确权,确权成功的,宅基地(使用权)就能拿回来,否则就拿不回来。从所介绍案情分析,因他人已建好了房子,这最少说明争议人(咨询人)没有土地使用权的合法证据,而争议人又想争得土地使用权,所以本案争议的实质应当是土地使用权争议。《土地管理法》第16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所以,当事人应当先请求乡镇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处理该土地(宅基地)使用权争议,对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如果经政府处理,确认土地使用权属于争议人,且建房人没有合法的准建手续,那么争议人就可以拿回宅基地使用权,甚至可能拆迁对方的建筑、赔偿损失。以上就是宅基地被侵占赔偿办法以及处理办法,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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